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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四有”工作法推动乡镇商会规范化建设
http://www.sctyzx.gov.cn/  (2018-08-14 22:23: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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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商联所属商会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长宁县高度重视乡镇商会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出了“有人干事、有地方干事、有事可干、有能力干事”的四有工作法,推动乡镇商会规范化建设。

一是乡镇商会“有人干事”。长宁县18个乡镇均建立了商会,并于2016年5月底全面完成换届。共有会员996人,其中担任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县人大代表8人、县政协委员48人。每个乡镇商会设置会长1人,副会长2人以上,会长、副会长由当地企业规模较大、经营良好、热爱工商联事业、在辖区內有较强代表性和有一定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的非公经济人士担任,18个乡镇商会均设置了商会秘书长,其中有9个秘书长由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兼任,实现基层商会“有人干事”。

二是乡镇商会“有地方干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镇基层商会建设,从2017年开始,县财政补助每个乡镇2万元,用两年时间,对照“四好商会”标准,加强乡镇商会的阵地建设,财政补助用于添置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空调、沙发等设备,并统一制作了商会挂牌、上墙展板软件资料。2017年已完成9个乡镇商会阵地建设,剩余9个乡镇已落实办公场地,正在进行办公设备采购,8月底能够全面完成。届时,18个乡镇商会均有规范的办公场所,实现“有地方办事”。

三是乡镇商会“有事可干”。引导非公人士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架起联系沟通的桥梁;参与招商引资,很多会员企业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力和核心,成为党委、政府管理地方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维稳调解,成为企业的“贴心人”、会员的“娘家人”;发扬“光彩精神”,投身“百企帮百村”脱贫攻坚行动、参与慈善事业,成为了回报社会、展现自身价值的平台;通过商会带协会,带动21个贫困村建起了养殖或种植协会,促进了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加快了新品种培育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有事可干”。

四是乡镇商会“有能力干事”。加强商会班子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学习活动,提升能力素养。推荐商会负责人参加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组织的浙大学习;组织参加县上组织的西南财大民营企业家培训;县工商联组织基层商会负责人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微信群方式,学习十九大精神、赴浙江、贵州等地学习竹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开发等;各乡镇商会针对班子成员和会员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采用费用“AA制”的方式,积极大家组织分产业、分行业外出考察和培训,学习先进,开阔眼界,不断提高其综合服务能力,实现“有能力干事”。

(长宁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