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于2022年2月16日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设立,江安县人民法院围绕江安县打造“四川锂电材料新基地,川南三产融合示范区”的总体定位,紧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安、撤县设区”两大目标,出台《江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度护航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细则》,深度护航以新能源、先进材料和绿色食品为主导产业的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完善诉讼服务提供便利服务。积极推进在线诉讼模式,为企业提供在线调解、调解协议共同申请在线司法确认等。提升简易、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率,切实降低企业诉讼成本。规范和降低破产费用,有效控制中小微企业破产成本。
二是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设立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巡回审判点,将平等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快审快结涉经济开发区案件,切实保障市场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有效增强企业和经营者安全感。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公正高效审理涉企业的行政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支持行政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进行规范管理,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
四是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执行并举。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打击和惩处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依法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让涉案企业得到良性发展,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的司法获得感。
五是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普法。聚焦企业在安全生产、规范内部管理等方面需求,常态性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宣传,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指导诉前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风险,不断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六是多部门联动营造优质营商环境。联动司法局、工商联、非公经济局等搭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前端治理、前期处置上,建立完善源头预防、联调联动、多元化解的涉企纠纷解决机制,助力企业健康成长。
(江安县委统战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