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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建立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机制
http://www.sctyzx.gov.cn/  (2016-03-21 11:2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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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加强与省委统战部等7家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联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在深入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相关规定和省纪委部署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省纪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意见》共九个部分。第一部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机制”,明确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报告制度;规定各单位报告时间和主要内容;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各单位指派专人报送党风廉政信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件、简报等,抄送纪检组;各单位接受审计后,应及时将审计报告等材料报送纪检组。第二部分“参加列席有关会议和活动机制”,明确纪检组参加驻在及综合监督单位有关会议、活动的类型、参加人员、时间要求等。第三部分“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对组织各单位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工作分管领导)召开纪检工作例会的时间、形式、内容作出规定。第四部分“信访及问题线索报送机制”,明确各单位接到反映副处级以上和现职正科级实职干部信访及问题线索后要向驻部纪检组报送,并规范了报送要求以及调查核实程序。第五部分“个人重大事项备案核实机制”,规定各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应向纪检组备案;纪检组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第六部分“党风廉政意见征求机制”,明确各单位管理的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应当在提交会议研究前书面征求纪检组意见,任免处级干部文件抄送纪检组。第七部分“案件查办统筹协作机制”,明确问题严重和情况复杂的案件,纪检组可组织协调各单位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共同办理。第八部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和开展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每年组织各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纪检组负责同志可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干部约谈提醒。第九部分“纪检工作干部保障机制”,明确要求各单位配齐纪检机构人员;建立纪检干部人才库,整合纪检力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纪检工作体系;强化纪检干部素质,提高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