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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出台党建指导员管理办法为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http://www.sctyzx.gov.cn/  (2014-06-11 16:2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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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德阳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办法》针对德阳非公经济党建力量较为薄弱的问题,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指导员的选拔聘任、职责任务、培养教育、管理考核、奖惩激励等关键环节进行了制度设计和规范管理,以在全市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专兼职结合的党建指导员队伍。
     《办法》规定党建指导员采取组织选派、社会化选聘、企业推荐等3种方式。主要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退休党员干部及热心企业党建工作的社会优秀党员中选拔,兼职指导员只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党建工作,而面向社会选聘的专职指导员,需与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专职承担党建指导和企业生产经营工作。
      党建指导员需年初提交计划、季度进行小结、年终上报总结,并通过实施双重管理、实行工作任期、定期报告工作、严格纪律监督等措施,加强履职过程的管理。对任期满一年的,将进行逗硬考核。
      在履职管理上,《办法》明确规定了党建指导员7个方面的工作职责,并通过实施双重管理、实行工作任期、定期报告工作、严格纪律监督等措施,加强履职过程的管理。对任期满一年的,进行逗硬考核,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30%。
      在政治激励方面,对表现突出的党建指导员,派出单位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优先考虑,并在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公选科级干部时,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考;同时,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评选、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在经济激励方面,实行工作经费补助,对考核优秀、合格的党建指导员,分别给予每人每年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所需费用分别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