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阳市认真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采取三项措施,有力促进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通过专题授课、参观考察、谈心谈话、宗教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宗教人士培训15期、1200人次。创建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个人国家级4个、市本级78个,发挥其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出了宗教界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是完善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引导五大宗教414名教职人员自愿办理了社保、低保、医保,覆盖率100%。同时,加强走访慰问,定期走访宗教教职人员,发放慰问金6万余元,着力解决宗教教职人员实际困难。
三是加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以“宗教政策法规学月”、“六五”和“七五”普法宣传、“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学习活动,编印普法口袋书3000册,为85个宗教活动场所分别配备1名法治宣传员,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60余场次,促进了宗教事务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