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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采取四大措施支持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http://www.sctyzx.gov.cn/  (2014-08-13 16:0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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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强化税收优惠。对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5年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是强化融资支持。加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支的支持力度,确保对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周期水平。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不良贷款容忍度、监管评级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督,提高对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收费透明度,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贷款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参与金融机构增资扩股、重组改造。鼓励民营企业采取股权融资、信托、租赁等多种融资方式,帮助指导民营企业上市。
      三是强化用地保障。支持重大民营企业项目积极争取列入省50项重大推进项目统筹用地计划。支持民营企业采取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降低一次性投入成本。对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节约用地,对工业项目在原土地增加厂房建筑面积,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及使用的新模式、新方法。
      四是强化用工服务。整合培训项目,重点开展民营经济创业培训和用工培训。对紧缺技术工种培训后取得技师资格的、对小微企业新招录的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给予培训补贴。对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及困难人员就业的分别给予生活、社保、岗位补贴。至2014年底,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冯素华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