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四川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先进佛协的通知》要求,在寺庙僧尼民主评议、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州县两级审核公示的基础上,经四川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先进佛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对100座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1000名藏传佛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15个藏传佛教先进佛协予以表彰,现进行公示。
干部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12月13日前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或面谈方式向四川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先进佛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8-86603857,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2号)
特此公告
四川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先进佛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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