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苍溪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苍溪县工作方案》,突出重点任务,在组织保障、思想教育、典型培育、履职实效上做实文章、下足功夫,各项工作具体任务落实落地,为2022 年广元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苍溪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强化组织保障,提升创建能力。一是坚持组织领导到位。坚持把创建活动纳入机关重要议事日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每半年机关及党委领导班子会议至少专题研究1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全程。二是坚持研究部署到位。将创建工作纳入机关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创建工作2次,按照《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苍溪县工作任务分解表》有关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和职责分解表,明确牵头委室,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了创建工作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三是坚持保障落实到位。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创建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及时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机关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创建工作的宣传、服务、活动、自查等,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提供资金支持,将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思想引领抓宣传,提升创建氛围。一是建立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扎实开展“进机关”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主题党日、职工每周集体学习日为载体,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民族宗教形势教育宣传活动,使机关每一位同志都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促进者、守护者。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机关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支部“三会一课”学习3次。二是进一步拓展宣传覆盖面。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在机关悬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及时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应知应会全覆盖宣传到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三、强化职能职责抓推进,提升创建合力。一是增强民族事务监督实效。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纳入县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找准人大履职行权与助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切入点,以人大监督的实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任务落地落实,常委会领导主动深入联挂乡镇调研指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以听取审议、代表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多种监督方式,深入民族村落开展民法典法律知识宣讲,加强对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少数民族聚居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宗教事务等工作开展监督,不断深化拓展创建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二是保障少数民族代表有序政治参与。把联系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纳入常委会“双联系”工作重点,坚持邀请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参与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等监督活动,畅通人大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渠道,架好党和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苍溪县人大常委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