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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出台支持创业“十六条”力挺小微企业
http://www.sctyzx.gov.cn/  (2014-07-29 10:1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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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最大限度激活发展主体、最大限度搞活微观主体,继《关于促进当前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的二十六条措施》出台后,近日,眉山又出台了《眉山市支持创业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创业环境、支持创业能力建设以及缓解创业融资困难等方面,制定了十六条举措,全力支持小微企业。

      一是着力宽松创业环境。从放宽市场准入,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措施》指出,放宽创业领域,对创业者实行“非禁即入”制度,稳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放宽注册资本限制,对创业者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对创业者“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免收管理费、登记费、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是着力提升支持创业能力。着重从支持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大创业培训教育以及建立激励奖励制度三个方面全方位提升支持创业能力。《措施》强调,要发展科技型、创新型、环保型、成长型的协作配套小微企业,到2016年底,建设市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6个以上,争创省级小企业示范基地3个以上;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建立市级创业奖励基金,力争3年内筹措5000万元,专项用于激励创业奖励,每年设立创业明星奖、创业新星奖和创业贡献奖,进一步提高创业积极性。

      三是着力缓解创业融资困难。分别从财政贴息、融资培育等方面出台了具体政策措施。《措施》要求,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创业贴息资金,主要用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00%财政贴息。对创业3年内的企业贷款实施优惠利率政策,同一金融机构支持创业就业贷款的利率按平均贷款利率下浮20%。金融机构对1000户创业企业进行“一对一”融资培育,成功授信不少于600户企业。实施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银会合作”等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按“利率更优、额度更高、期限更长”的原则,2014年投放贷款规模不低于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