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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助力在外眉山籍企业家返乡发展
http://www.sctyzx.gov.cn/  (2016-03-15 16:3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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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眉山紧紧围绕“人才回乡、项目回引、资金回流、总部回迁”目标,从加大财税等政策引导、加强金融服务及重大要素保障、支持品牌打造与科技创新、优化高端人才支撑与储备等方面,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在外眉山籍企业家返乡发展的政策,鼓励企业家立足家乡创新创业,持续深入推进眉山市民营经济发展。
      在财税政策上,眉山市、区县财政整合有关产业发展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返乡企业发展银行贷款贴息和购置技术设备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同级财政按最优比例及年限对企业贷款贴息,贴息比例、期限及金额则根据投资的资金,项目等内容决定。对将总部设立或迁入眉山的企业,有关部门认定后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条件成熟后,我市还将设立在外眉山籍企业家返乡发展投资基金,并鼓励区县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企业家返乡投资项目发展壮大。
      在金融服务上,加大对返乡发展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由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商会等行业专家组成的综合团队,为返乡企业发展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和融资渠道;并将返乡发展企业纳入市县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范围,缓释银行业金融机构投放到返乡发展企业的信贷风险,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宽松的融资环境。此外,企业家返乡投资的重大产业项目还可获得在用地、用电等要素上的支持。
      在人才优化上,积极支持返乡企业家参加著名高校或知名机构高端人才培训,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在外眉山籍企业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鼓励返乡企业吸纳就业,若返乡企业与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在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获得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返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3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胡文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