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绵阳市委市政府下发《2017年绵阳市县市区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和《2017年绵阳市市级单位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大幅提升统战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并将市政府绩效管理单位纳入统战工作目标考核。
办法明确县市区统战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分数由2分调整为4分,增幅100%,市级目标管理部门统战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分数由0.5分调整为4分,增幅700%。同时,在市政府绩效管理单位目标绩效考核中新增统战工作考核项目,考核分数为2分。其中,县市区统战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大统战工作格局、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非公有制经济“两个健康”、藏区工作、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民族宗教等8方面工作;市级目标管理部门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单位统战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主要有:健全统战工作领导机制,将统战工作纳入部门党组(党委)议事日程,将统战理论政策和上级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切实关心、帮助、支持党外干部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实施意见等。(绵阳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