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张君建议:加快推动全省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2020年国家卫健委等八部委明确提出要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检查检验资料共享,加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而我省2022年7月虽出台了《四川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明确了16项医学检验和53项影像检查互认项目,但互认工作尚未完全落地。究其原因:一是信息平台缺位导致“不好认”。二是保障措施缺位导致“不想认”。三是质量安全问题导致“不敢认”。
为此,省人大代表张君建议:
一建立互认高位推动机制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纳入省政府重大民生事项强力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构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省卫健、财政、医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实行“季度调度、半年评估、年度考核”,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按责任制、清单制、项目制,强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建立健全全省互认信息化平台
尽快在全省建设一个省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由省上制定统一的平台建设标准、质控标准和技术指南,建立互认准入和退出动态机制,实行“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规则”,市、县医疗机构同步进行互认平台建设与接口改造,有序接入省级平台,便于资源集中,分级管理调阅,确保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数据在全省实现互联互通,共享互认。同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信息安全进行强制性等级保护,防止数据泄露、毁损、丢失。
三加大财政、医保保障力度
一是强化财政保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省财政保障省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建设费用,市、县财政负责保障市、县两级公立医疗机构互认平台建设、接口改造、平台接入、功能模块嵌入等费用,并足额预算检查检验质控中心工作经费。二是强化医保保障。医保部门出台支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专项政策,一要医保基金结余补助,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确定医保基金预算总额。建立住院医疗费用“结余奖励、超支分担”的责任共担机制;所发生的门诊检查检验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年度“应检互认”核定数据,从医保年度总额控制预留调剂金中计提一定比例对医疗机构进行足额补偿。二要制定调阅收费标准,明确通过互认平台调阅检查检验结果进行远程影像诊断、辅助医学诊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解决医疗机构“有服务内容无收费依据”的问题。三要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责任风险分担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责任险”,从节约的医保基金中对医疗机构购买保险予以一定比例的补助,托底互认风险。
四健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
由省卫健部门负责,进一步明确互认项目和时限,严把入口畅通出口,确保各地检查检验同质同效、互认安全。各地严格按照省定标准对医疗机构进行质控评估和巡查监管,确保互认质效;督促医疗机构强化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宣传和公示,全面提升患者知晓率;完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人员考核机制,确保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致川研、致川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