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民事商事审判“六个原则”;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制裁各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救治“生病”企业。着力增强服务和保障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建立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机制。开展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和金融借款纠纷专项审判,协调化解矛盾纠纷300余起。
二、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格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防止随意扩大适用。严厉打击侵犯民营经济及民营企业家的各类犯罪活动,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开展涉民营经济专项审判执行活动,严厉打击套路贷、强迫交易、诈骗等案件,维护社会经济良好秩序。
三、全力破解执行难,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 “夏季风暴”、“执行大会战”等专项执行活动。深入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清积专项行动,促进党政机关带头履行生效判决。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对民营企业作为债务人的案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或者申请人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
四、深化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水平。狠抓执法办案,深化繁简分流,对涉民营经济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四个在法庭”,成功公开审理奥狮房产公司诉县市场监督局行政处罚案,100余人参加旁听。强化司法调研,深入星光工业园区等地帮助企业解决法律疑难问题、法律咨询和风险预警提示500余次,为四川同凯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川远鸿小角楼有限公司上市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强化新闻宣传,通过邀请民营企业家观摩庭审、庭审直播、“两微一网”等方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平昌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