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南江县召开《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专题学习会,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同志,全县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强学习。要充分认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把《办法》同《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坚持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切实做到学懂弄通,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水平。二要深入宣传强引导。坚持把学习《办法》《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结合起来,落实宣传责任,制定宣传计划,丰富宣传方式,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法律进寺观教堂”等活动为抓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要明晰责任强落实。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对标新修订的《办法》各项规定要求,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切实加强宗教场所审批登记、组织管理、人员管理和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日常管理,确保《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南江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