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月2日上午,新津区召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题会。区民宗局及区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区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参会。

会上,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宗教活动场所火灾警示片;区消防救援大队宣传员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各镇(街道)汇报春节期间群众自发性祈福活动安全维稳保障情况;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文皓霖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强调;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张卿对近期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务必要落实消防主体责任。深刻吸取近期我国其他省市相继发生的重大、特大火灾亡人事故教训,要清醒认识到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场所负责人要不打折扣的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冬春阶段火灾防控形势的严峻性,认真抓好工作部署,坚决彻底整治场所的突出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二是务必要落实防范措施。宗教活动场所要立即开展“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排查;场所内部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器材设施;全面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及演练。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实施清单制管理,建立台账,要进一步落实“三定三禁”措施,对照《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对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务必要落实宣传教育。临近春节,宗教活动场所人员活动增加势必会带来大量动态隐患,各场所要将宣传教育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头戏”,在节日期间以及特殊时期,多种形式加强警示教育的提醒提示,对场所工作人员以及信教群众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在宗教活动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警示标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