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后,乐至县迅速行动,多举措宣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会议精神在乐至落地落实。
一是及时学习大会精神。通过各部门、乡镇党组(党委)会、干部职工会,统战部部务会、干部职工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和时代内涵,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统战民宗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
二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机关、企业、场所、社区、学校、街头等开展大会精神宣传,共计编印《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应知应会手册》1000余本,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单10000余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10余次,制作宣传标语50余幅、宣传专栏20余张。同时,通过四川新闻网、乐至融媒体、乐至统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引导。
三是积极推进示范创建。以南塔街道办事处被表彰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为契机,推动南塔街道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位建设,推动南塔街道和南塔街道东街社区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区,以示范创建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乐至县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