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川县税务局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就全县税务系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教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党委书记、局长邓广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分局及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全县税务系统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该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服务地方发展的能力。
会议强调,要将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履行税务部门主责主业紧密结合,在组织收入、纳税服务、政策落实中体现民族团结,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征管效能、增强法治意识,坚决杜绝因税收执法不当引发舆论风险,以税收领域的和谐稳定促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
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宣传与“税法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活动有机结合,共同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局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税收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各项要求在税务系统落地生根,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为奋力谱写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