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月20日,安居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杨文彬组织召开区政府五届51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条例》。

会议指出,《条例》是我省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部事关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是推进四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和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把握主线,铸牢共同体意识。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和把握《条例》的精髓要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不断深化对干部、国民、社会的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民族观,树牢“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二要突出亮点,做优示范创建。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全区民族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家庭、进岗位、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争创省级、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浓厚氛围。三要妥善治理,和谐民族关系。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用好民族项目资金,做好流动少数民族群众的人文关怀和服务供给,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推动各族群众共同团结进步、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