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由“被动式”向“主动式”转变。建立“1+N”领导机制,全区5个街道办事处确定1名班子成员、29个社区确定专人主抓民族工作,4个少数民族聚居社区吸纳10余名少数民族群众担任院落党组织负责人和社区民情联络员,主动及时了解少数民族居民思想动态和需求。
二是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建立服务管理平台,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服务,社区少数民族就业率达80%以上;建立政策学习平台,组织少数民族居民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建立事务参与平台,组织少数民族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志愿者服务等社区事务,参与率达90%以上;建立沟通协调平台,邀请统战民宗等部门和少数民族代表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少数民族居民邻里矛盾纠纷等问题,解决率达95%。
三是由“线下”向“线上线下”相结合转变。开设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和维权热线电话、少数民族居民微信群、QQ群等网络“微”服务,及时办理少数民族群众愁盼之事。依托社区大院、社区老年大学、社区民族之家,筹备与民族团结相关文艺活动44次,丰富少数民族居民文化生活。通过省、市、区等主流“微”平台全年推送民族团结信息100余篇,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栏10个,张贴宣传标语210余幅,印制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宣传问答》2万余份,共同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