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机融合,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近日,宝兴县政协与宝兴县检察院举行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会签仪式暨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议介绍了检察机关和政协协同保护公益的背景、必要性和重要性,解读了协同机制的具体内容、协作方式等,并分别通报了县政协社情民意和委员提案中涉及公益保护方面办理情况、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等。会议协商通过了《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意见(试行)》,探索构建新时代公益保护“政协+检察”协同协商监督新模式,促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推动形成协同监督的强大合力,共同提升公益保护精准性、规范性水平。随后,县政协主席朱和超和县检察院检察长杨学文共同会签了《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

会议从建立问题线索转化机制、问题线索共享机制、协同监督机制等多个方面对公益保护进行了详细部署。突出对具有地方辨识度的领域进行监督,旨在进一步提升公益保护的精准性和规范性水平,进一步凝聚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工作合力,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会议认为,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建立,是县政协和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精神的创新实践,是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发挥“1+1>2”公益保护效能的重要抓手。
朱和超强调,一是强化沟通协调。深化“政协+检察”融合履职模式,聚焦“一园一区引领、两城三地共建、四化同步推进、全域协同共兴”找准服务中心大局着力点,人民群众关注点、公益保护切入点、加强工作协同,发挥各自优势,畅通双向联动,积极围绕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开展沟通协商,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及时分享工作进展、交流经验做法、研究解决问题,切实做好政协建言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二是突出监督重点。要聚焦传统村落、革命遗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具有地方辨识度的领域,开展精准有效的监督。同时加强对重大公益项目、重点领域的跟踪监督,确保公益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推动公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注重工作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对监督成果的跟踪评估和总结提炼,推动公益保护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创新发展。四是创新工作方法。要探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升监督工作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拓宽公益保护的线索收集渠道和监督履职方式。五是加强宣传报道。要加强宣传、培树品牌,对政协建言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取得公众认同成效的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及检察建议开展集中宣传、专题宣讲,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宝兴提供更多更好的样本和鲜活案例。
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朱和超,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黄宗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学文,县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和县检察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共27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