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视频调度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宗教领域安全工作,5月26日至27日,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熊开喜率队开展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对县内5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燃气使用安全以及地质灾害防范等安全工作进行了系统检查,并对各场所是否使用醇基燃料、老旧房屋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经排查,发现2个寺庙存在疫情防控登记不到位,大河苗族乡金河寺大殿屋顶有1处损坏。检查组现场向两个场所负责人进行了问题反馈,督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立行立改,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到位。

检查组要求,一是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各宗教活动场所要从严从紧做好消防、食品、场所、地灾防范等安全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定期检查电器线路、消防设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隐患。二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对疫情防控要长抓不懈,绝不能麻痹大意,要足额配备防疫物资,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要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加强安全巡查和信息报送,确保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
(供稿单位:兴文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