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主动担当,切实履责,不断巩固和发展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有关方面既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大统战工作格局。统战部门要切实承担好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推进统一战线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二要服务发展大局。要团结和带领各界人士,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继续深化“盟遂合作”“农遂合作”以及多党合作,着力办好“2016绿色经济遂宁会议” “‘盟遂合作’30周年座谈会”和“2016中国•遂宁观音文化论坛”,进一步汇聚统战资源,服务遂宁经济社会发展。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要不断强化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把统战部门建设成为“党外人士之家”。要强化看齐意识,全面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使统战部门、统战干部成为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机关、政治工作者。(遂宁市委统战部)